學校郵件代收注意事項:
一、文書組主要代收公務郵件、本學期住宿學生生活必需用品,為免影響公務進行,非屬公務郵件,請儘量不要寄送到校。
二、私人包裹、郵件,可多加利用宅急便、宅配通、郵局i郵箱等服務,可至郵局、全家便利店或校門口7-11商店取貨。
三、團購、網購物品時,請勿寄到學校,以避免不必要的交易糾紛。
四、退、換貨品及貨到付款等情形,屬個人交易行為,請當事人直接與商家或物流聯繫。
五、由於郵局、各家物流、快遞、貨運無法配合時間集中送達郵件,陸續代收的郵件,集中於當日下午透過電話通知各單位派員至文書組簽收領回,協助簽收領回的郵件,並請轉交收件人。
六、由於文書組空間有限,若郵件較大或無法常溫存放,貨到時通知收件者(單位)直接簽收領取。
七、目前代收郵件以公務為主,若有單位採購或團購、私人網購或電視購物、機械器具或器材、重量超過20公斤等物品,將不代收,由運送單位自行通知收件人處理。
八、退、換貨品及貨到付款等情形屬個人交易行為,請當事人(收件人)直接與商家或物流聯繫。
九、如欲查詢郵局的掛號信件(含包裹)投遞狀況,可至文書組網頁/郵件招領/點選-中華郵政連結查詢。
十、為加速信件處理,信封上收件地址及收件人請務必書寫全名並加註所屬單位(系、所、中心、室、組、館、舍),若書寫不清楚或書寫錯誤、資料不完整,因無法判別收件者或單位而造成無法分送或無人領取、逾期未領時,則依規定退件處理。
十一、平信或印刷品直接投遞於總務處門旁的各單位信箱,恕無法追蹤流向。
十二、住宿學生個人郵件/包裹查詢及領取方式,請至本組住宿學生的郵件、包裹(代收或領取)網頁查看。
十三、本提醒如有未盡事宜,依各相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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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單位 交寄公務郵件 注意事項:
一、代至郵局寄送 公務郵件之時間:
(一)學期間:行政上班日-下午3:30收件截止並至郵局寄送。
(二)寒、暑期時間:行政上班日下午2:30收件截止並至郵局寄送。
二、各單位如需代寄公務郵件,請於交寄當日15時前(寒暑期14時前),將郵件送至文書組登錄、交寄,以利郵局作業進行順利。
三、要寄出的信件,請在信封上註明寄件單位及內容物。
四、本校代寄郵件以公務為主,若為私人郵件、各種計畫有編列雜支者,請自行郵寄,文書組將不處理,若經發現將通知退回。
五、國際包裹請各單位自行郵寄,以確保郵件交寄順利。
六、關於郵局寄件,郵件種類、定義、處理程序、交寄、資費之交付、載運投遞、禁寄物品之種類與其處分方法等,悉配合中華郵政公司郵政法、郵件處理規則等各項相關規定辦理。
七、本提醒如有未盡事宜,依各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