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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務處最新消息
【事務組】「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二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範圍、項目與危害風險標示 板之等級、內容、顏色、大小及設置位置」,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六月一日 生效。
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項.pdf
消防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項相關法條圖示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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