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事務組】113年度寒假期間安全防護計畫
113年度寒假期間安全防護計畫
壹、目的:鑑於本校位於市中心,校園附近環境(交通)複雜,為求寒假期間學
校內外整體安全,特訂定本計畫,請各單位確實遵照執行。
貳、任務編組:同本校防護團計畫編組
參、時間:自113年1月22日至2月14日止
肆、一般規定
一、各單位貴重校產應自行妥善保管(或協請交保管組保管)。
二、各辦公室應注意消防安全,各類電器不使用時請將插頭取下,以防止
火災發生。
三、上班時請檢視辦公室有無異狀;下班時應確實將門窗上鎖、電源關
閉、插座拔除,以防意外災害發生。
四、校門警衛應確實管制門禁,外人車輛進入校區應予申請,人員車輛離
開校區,應檢視攜帶物品。若攜帶學校財產離校,應有本校一級主管
許可證明。
五、警衛人員於寒假期間除負責門禁管制外,並分班巡邏校區;若發現可
疑人員,應立即盤查,並會同軍訓室處理引導離開校區。
六、放假期間如校內發生財產失竊或重大事件,應保持現場原狀,並立即
通知軍訓室(分機1212、專線2258-0318、 6621-9995) 與事務組(分
機1217)處理。
七、寒假期間各社團到校活動,必須向學務處課指組提出申請核可後,交
由軍訓室、事務組登記。
八、學生校外發生意外事件應立即通知值班教官處理(專線2258-0318、
6621-9995)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