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事務組】函轉農業部公布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條文

一、依農業部114年2月25日農授林業字第1140206485號函辦理。

二、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71號(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:

    //www.president.gov.tw公報系統)。

三、檢附農業部來函及總統府秘書長函。